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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《托克索庄园制度解释和部分年限、数据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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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一、《托克索庄园制度解释和部分年限、数据》 (第1/2页)

    万历四十一年(1613年),努尔哈赤开始建立托克索(庄园)制度,这种制度与当年雪区的农奴制度完全一样。

    本质上是一种将军事组织(八旗)与经济组织(庄园)强行捆绑的封建国有农奴制。

    据《满文老档》记载,万历四十一年(1613年),努尔哈赤下令各牛录出男丁十人、牛四头垦荒,以解决粮食问题,并建立粮库储备。

    这一时期,托克索多为贵族私有,如努尔哈赤及其弟舒尔哈齐均拥有大量农庄,朝鲜使者申忠一在《建州纪程图录》中描述其为“农幕”。

    托克索中的奴隶都来自于战争俘获的汉人等。

    他们被编为“阿哈”(奴隶),强制劳动以支撑八旗供给。

    天启五年(1625年),努尔哈赤下令将辽东汉民编入托克索,每庄置十三丁、七牛,耕田百晌,其中二十晌收成作为官赋。

    这种编庄政策使原本自由耕作的汉民沦为农奴。

    庄园的管理人员被称呼为‘庄头’,由旗人贵族委派,在园区内进行监视奖罚的人身监视,阿哈(奴隶)被当做会说话的工具。《满文老档》《栅中日录》等史料记载的案例。

    这一点跟明王朝内部的汉人‘佃户’有本质的区别,佃户只是租种地主乡绅的土地,这些地主乡绅有成千上万亩土地,自己一家种不过来,只能租给别人种,选择收租,但无人身强制绑定,无管制生命权。

    而托克索中的阿哈(奴隶),‘主子有赏罚权,管制生命权。’

    阿哈子女世代为奴,称为“家生子”,婚姻由庄主支配,家庭常因人口买卖而离散。

    数据初步整理:

    庄园:崇祯十四年(1641年)2300+座,实际超 3000座。

    奴隶:总数90万+,汉人 70万+。

    死亡率:某百人庄园,3年死 87人。

    人均寿命:34岁。

    《清太宗实录》里,有大量关于“阿哈“分配与买卖的文字记录,单是皇太极时期的一次战后分赏,就涉及数千名人口的归属调整。

    吉林双辽官庄遗址,是迄今发掘最完整的官庄考古现场之一。这里出土的农奴墓葬,提供了一组数字:墓葬中90%的遗骸存在明显的营养不良与劳损痕迹,这些人的平均寿命只有34.7岁,而同时期自由民的平均寿命在45岁左右。

    相差四分之一的寿命时间。

    还有立法《逃人法》,此法是法律史上最带有奴隶制烙印的一部立法。

    逃奴,就是逃跑的奴隶。逃人法的规定分三条:逃奴抓回来,鞭打一百,归还原主;窝藏逃奴的人,处死,家产籍没;邻居知情不报的,鞭打一百,流放边疆等。

    【萨尔浒之战被俘的朝鲜官员李民寏记载,“自奴酋及诸子,下至卒胡,皆有奴婢、农庄,将胡则多至五十所”,可见托克索已形成规模化网络。】

    《清太宗实录》记载,崇德四年(1639年)八旗编审册显示,单处中型托克索(15-20名奴隶)年均产粮20-30石,3000处庄园年总产粮可达6-9万石;贵族大型庄园产量更惊人,礼亲王代善名下千名奴隶的庄园,年均纳粮超千石。顺治元年(1644年),辽东托克索“岁输粮三十万石”至京师及前线,占当时辽东可控区域粮食总储备的40%以上,成为入关作战的粮草基石。

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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